固定资产是公司运营的物质条件和基本保障,为加强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的管理,8月19至21日,公司法务部李炳权高级顾问会同公司综合管理部对瓯海区南湖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第7施工标段、新104国道乐清段路面一标、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工程土建第3标段、龙泉至浦城(浙闽界)高速公路第2标段等五个在建项目部进行了固定资产盘点检查。同时,对项目部日常的行政工作、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方面作了业务指导。
本次盘点工作的重点是对项目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后勤物资等资产进行盘查,并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了解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以及具体使用人和监管人等。同时,对尚未登记的资产进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资产清单,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李顾问在检查与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后,就目前项目上的日常行政工作、办公室环境、合同签订等情况做了总结。首先,他肯定了各项目部在收文归档、公章保管、审核合同条例等方面中的有效管理。他强调,项目部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合约部人员要在条约里写明当发生纠纷时,合同管辖地要明确为温州市鹿城法院或温州市仲裁委其中的一个,并明确签订地与时间。他要求合约部人员要多了解学习《民事诉讼法》,以提高自身业务的能力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意识。
另外,在本次盘点中,部分项目部还存在办公设备分配不合理情况,造成一些设备处于长期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另外,在项目完工后,人员流动性较大,办公日常用品更难于管理。李顾问建议各项目部在项目完工撤场后,办公室人员要及时判断相关物品是否属于闲置资产。对闲置资产,应及时向公司申请调剂或分配至其他项目部使用,确定无使用价值的应尽快处置,便于提高办公资源的重新利用率。
最后,李顾问表示,对这次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漏洞,各项目部要认真按照检查意见及时整改;综合管理部人员在夏季高温期间,做好分内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一线工人度过一个安全、清凉的夏季。 (综合管理部 陈德庆)